东北网8月12日讯(黑龙江日报记者 刘伟 孙佳薇 东北网记者 孙晓锐)10日上午,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议(草案)》。
组成人员认为,年初以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各项财经政策和我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重点开展了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审计、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对跨年度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察,加强了对涉嫌违法违规人员的移送处理。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认真维护财经秩序,促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审计工作报告内容全面翔实,揭示问题实事求是、敢于碰硬,采取措施及时有效,提出建议切实可行,组成人员对审计工作和审计工作报告表示满意。
为做好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组成人员还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切实采取得力措施,逐项研究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审计机关要加强督察和指导,对于审计查出问题较多的部门及单位,要积极跟进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加大对民生工程、重大项目等方面的跟踪审计力度;要及时通报审计情况、公告整改结果,深入研究针对性、约束性比较强的措施,在治本之策上下功夫,不断完善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
要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性债务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加强对举债、融资等环节的监管,进一步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坚决制止违规担保行为,健全和完善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
组成人员同意《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议(草案)》,认为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多年来首次对加强审计监督工作作出决议,决议(草案)认真总结了省十一届人大换届以来我省审计监督工作的经验,针对我省财政财务管理工作长期存在的问题,立足从体制、制度和机制层面,对加强审计领导、审计整改、审计公告和结果公开、审计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决议(草案)的通过与实施,对于改善和加强审计监督工作,规范政府部门及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