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6日讯 年初以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坚持实施七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坚持业务培训制度。采取以法规科每周三例会主讲、业务骨干轮流讲法的方式,重点讲解《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做到学以致用。同时,结合队伍现状和工作实际,讲解执法办案文书的书写制作、案卷的装订、办案技巧的运用、办案要领的掌握。通过培训,着重解决执法人员业务技能不高、理解法律法规不深、运用法律法规条文不准等问题。
坚持案例分析、案件评查和案件通报制度。以稽查支队、各执法科室为单位,组织执法人员对重要案件和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讨论,释疑解惑,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坚持阳光办案制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心平气和地与案件当事人交流看法,深入细致地宣传法律法规,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指出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影响力,努力实现服务与执法相统一、规范与监管相协调。
坚持行政执法回访制度。对新办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定时回访,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并接受企业提出的合理化要求;对相对人进行定期回访,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自身工作,积极构建健康和谐的执法环境。
坚持跟踪检查制度。针对行政执法的薄弱环节,与办案机构积极配合,全程监督,杜绝随意办案、有案不查、办人情案、收人情费、发人情照的行为,督促办案人员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程序办事。
坚持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问责制度。按照“有权必有责,有错必追究”的原则,从制度上保证执法人员正确履行职责。建立执法职责及权限划分实施办法,对全系统执法案件管辖及权限做出明确规定,防止出现重复办案和执法“盲区”。
坚持组织领导制度。质监局把规范执法行为作为提升行政效能的主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积极落实的责任制度,加强督导,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为规范执法、提高效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