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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网购时任何情况下不要轻信预付款信息
2011-08-18 12:58:22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张弘 孙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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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5日讯 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要求,13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在防洪纪念塔广场举办“集中整治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宣传日活动。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与广泛普及,互联网络已经成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滋生地,其中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表现尤为突出,其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发案呈逐年递增的态势。据悉,今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已受理网络诈骗案件147起,案值少则几十元,多则数万元,涉案金额累计260万余元,已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是:严厉打击利用QQ盗号和网络游戏交易进行诈骗、网上发布虚假中奖诈骗、网络购物诈骗、网络钓鱼诈骗、吸纳会员诈骗等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由此,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挽回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在宣传日活动中,民警向市民集中宣传各种防范网络诈骗的安全常识,揭露各种网络诈骗的方法和手段,用鲜活的网络诈骗案例,来提高市民抵御各种网络诈骗行为的防范意识,共同防范和打击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良好氛围。

  哈市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上网购物时要仔细甄别,严加防范虚假网站;购物时不要贪便宜;网上支付时要使用比较安全的安付通、支付宝、U盾等支付工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轻易相信以各种名义要求你先付款的信息,更不要轻易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特别是陌生人。如果有群众在网上遇到骗子时,请及时拨打哈尔滨市公安局电话:96345,民警将竭尽全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新闻链接

  网络诈骗常见的几种作案手法及案例

  一、利用QQ盗号和网络游戏交易进行诈骗

  冒充QQ好友借钱。骗子使用黑客程序破解用户密码,然后张冠李戴冒名顶替向事主的QQ好友借钱,或者犯罪分子通过盗取图像的方式用“视频”与您聊天。遇到类似的情况,您可千万别上当,最好先与朋友通过电话等途径取得联系,防止被骗。

  利用网络游戏装备及游戏币交易进行诈骗。常见的诈骗方式一是低价销售游戏装备,犯罪分子利用某款网络游戏,进行游戏币及装备买卖,在骗取玩家信任后,让玩家通过线下银行汇款的方式,待得到钱款后即食言,不予交易;二是在游戏论坛上发表提供代练,待得到玩家提供的汇款及游戏账号时,虽提供了比较详细的资料,待玩家交易结束了几天后,账号就被盗了过去,造成经济损失。

  交友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网站以交友的名义与事主初步建立感情,然后以缺钱等名义让事主为其汇款,最终失去联系。

  案例:2011年4月8日,我市一居民报警称:在网上聊天时,有人盗用其朋友王某QQ号与其在网上聊天,称有急事要用20000元钱。被害人给对方汇款20000元,后与其朋友王某联系后发现被骗。

  二、网络购物诈骗

  是指事主在互联网上因购买商品时而发生的诈骗案件。其表现形式有以下6种:

  1.多次汇款———骗子以未收到货款或提出要汇款到一定数目方能将以前款项退还等各种理由迫使事主多次汇款。

  2.假链接、假网页———骗子为事主提供虚假链接或网页,交易往往显示不成功,让事主多次往里汇钱。

  3.拒绝安全支付法———骗子以种种理由拒绝使用网站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比如谎称“我自己的账户最近出现故障,不能用安全支付收款”或“不使用支付宝,因为要收手续费,可以再给你便宜一些”等等。

  4.收取定金骗钱法———骗子要求事主预交一定数额的定金或保证金,然后才发货,他们利用事主急于拿到货物的迫切心理,以种种看似合理的理由诱使事主交定金。

  5.约见汇款———网上购买二手车、火车票等诈骗的常见手法,骗子一方面约见事主在某地见面验车或给票,又要求事主的朋友一接到事主电话就马上汇款,骗子利用“来电任意显示软件”冒充事主向其朋友打电话让其汇款。

  6.以次充好———用假冒、劣质、低廉的山寨产品冒充名牌商品,事主收货后连呼上当,叫苦不堪。

  案例:2011年1月13日,受害人陈某到公安机关报案:1月9日晚,他在淘宝网购买商品时,发现一个网店以398元出售诺基亚5800w手机。陈某准备购买时,对方拒绝使用网站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给被害人陈某发送了银行卡号,让陈某向卡内存款,陈某汇款后,卖家又称陈某订购的手机为走私货,需要交纳风险抵押金,并让陈某多次汇款,最终陈某被诈骗人民币5398元。

  三、网上中奖诈骗

  是指犯罪分子利用传播软件随意向互联网QQ用户、MSN用户、邮箱用户、网络游戏用户、淘宝用户等发布中奖提示信息,当事主按照指定的“电话”或“网页”进行咨询查证时,直到失去联系事主才发现被骗。当您登录QQ或打开邮箱时是否会收到一些来历不明的中奖提示。不管内容有多么逼真诱人,请您千万不能相信,更不要按照所谓的咨询电话或网页进行查证,否则您一步步陷入骗局之中。

  案例:2011年1月28日中午,我市一居民在家里上网时,被腾讯网告知在QQ盛典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其按照信息提示给对方汇款共计7300元,后来发现被骗。

  四、网络钓鱼诈骗

  “网络钓鱼”利用欺骗性的电子邮件和伪造的互联网站进行诈骗活动,获得受骗者财务信息进而窃取资金。作案手法有以下两种:

  1.发送电子邮件,以虚假信息引诱用户中圈套。不法分子大量发送欺诈性电子邮件,邮件多以中奖、顾问、对账等内容引诱用户在邮件中填入金融账号和密码。

  2.不法分子通过设立假冒银行网站,当用户输入错误网址后,就会被引入这个假冒网站,一旦用户输入账号、密码,这些信息就有可能被犯罪分子窃取,账户里的存款就有可能被冒领。此外,犯罪分子通过发送含木马病毒邮件等方式,把病毒程序置入计算机内,一旦客户用这种“中毒”的计算机登录网上银行,其账号和密码也可能被不法分子所窃取,造成资金损失。

  案例:2011年1月26日晚20时,我市一居民收到一条来自+8613145858225的短信,称中国银行的E令需要升级,让其到www.bococg.com进行E令升级。被害人在此网站按照它的步骤一步步的操作,平时登录中国银行的网站程序都是一样的,到最后一步时显示倒计时状态,显示让被害人重新输入。被害人连续输入3次后,以为是网络问题停止了操作,第二天,被害人重新登录自己收藏的中国银行的网站,发现卡内19952元人民币被盗走。

  五、吸纳会员诈骗

  是指行骗人在一些普通的网站上搞一些六合彩赌博网站或淫秽色情网站的链接,引诱网民点击进入,交纳一定的注册费(通常以手机号码进行注册,一旦注册成功即被扣掉手机费10-60元不等),让其成为会员,好奇的网民交钱后往往均不能成为会员,从而上当受骗;或让其成为普通会员后,进一步引诱受害者继续交费成为VIP会员。

  案例:2010年11月,市民连女士在上互联网时,突然弹出一个六合彩赌博网站的链接,连女士点击进入该链接,并拨打网站上的联系电话咨询如何加为会员。经过与对方商量,她先后三次汇款给对方,汇款后并未能注册成功,共被诈骗两万余元。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