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8月19日讯 哈尔滨市近日公布《哈尔滨市实行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此举将进一步完善哈市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增强工伤保险基金保障能力。
据悉,哈市将通过实行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现工伤保险“六统一”,即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标准,统一基金财务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业务流程和业务信息系统。
据介绍,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参保人员实名制,建筑业农民工实行非实名动态管理。职工、雇工、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统一存入市财政专户。为促进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对未完成当年工伤保险扩面、征缴计划的县(市),其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与收缴差额部分的50%,由县(市)财政垫付,以后从基金中逐年归还。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