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9日讯 哈市从即日起全面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深入源头、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以确保百姓餐桌安全。这是记者昨天从市政府获悉的。
主动上缴“瘦肉精”免处罚
在“瘦肉精”的源头整治上,我市将把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等可作为“瘦肉精”的人用药品监管纳入药品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
哈市将强化对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扩大检测密度,如实记录商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组织开展“瘦肉精”清查清缴行动,对放弃使用“瘦肉精”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上缴的养殖场(户)免于处罚。
生猪进屠宰场要查明来源
哈市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活畜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含“瘦肉精”的,要监督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实施无害化处理,并会同有关部门追本溯源,查找犯罪源头,对当事人依法予以严厉惩处。
在屠宰环节整治过程中,我市相关部门将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等肉品质量安全制度;严格检查屠宰企业有关“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和检验报告,对“瘦肉精”抽检不合格的生猪,监督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理。
出售问题肉从重查处
哈市将严厉打击使用含“瘦肉精”猪(牛、羊)肉等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一经查实,即责令企业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发现出售含有“瘦肉精”肉制品违法行为的,要立即查封、扣押其商品,依法从重查处并及时予以曝光,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次专项整治中,我市还将及时公布典型案件,实行“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非法生产经营者和问题肉品,同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