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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社区警长由任命变民选
2011-08-23 08:40:16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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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8月23日讯 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伊春市探索社区警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由“任命”警长变居民“选举”警长,获得成效。

  2010年,按照创新社会管理要求,该市美溪区率先在公安分局选拔了一批年富力强的民警,直接充实到社区警务室工作,并动员各警务室包街民警自愿参加社区副主任的选举。社区选举委员会严格按照《基层组织法》程序,经过全区1.14万名选民投票选举,16名候选人中有5人高票当选社区副主任,经公安分局党委和区委组织部沟通,当选社区副主任的民警兼任警务室警长,在居委会班子分工中负责社区的维稳、综治工作。

  目前,全区设立了5个社区警务室,29名民警工作在一线。区里投入资金配备了现代化警务装备,提高了社区警务工作的科技含量和快速反应能力。同时,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对工作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警长重点培养、优先提拔,极大调动了社区民警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去年以来,美溪区社区警务工作实现了“零投诉、零复议、零上访”,全区刑事案件发案率大幅下降,被评为全市“最平安区”。

  伊春市专门召开现场会,介绍并推广“美溪经验”。各地纷纷通过“居民选警长”模式,将社区警长的选举权、评价权交给群众,进一步实现了地方警力下沉,有效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目前,该市已设立了284个社区警务室,有212名民警通过选举进入居委会任职。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