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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涉农资金安排15日内须向社会公示
2011-08-24 09:46:26 来源:东北网--绥化晚报  作者:周晓东 丛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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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绥化8月24日讯 涉及千家万户的农用资金如何监管,以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关键处,用得合理合法?明水县在这方面作出规定:涉农资金安排后的15日内及时公示,让人民群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

  该县完善了三项制度,突出监管的规范性。完善涉农资金公开制度,县纪委督促各相关单位通过政务村务公开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在涉农资金安排后的15日内及时公示,让人民群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涉农资金备案制度,建立“文字资料台账”、“动态监管公示台账”;完善涉农采购项目事前告知和事后报告制度,涉农采购项目必须履行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到相应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备案,监察部门选择重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并将事前告知和事后报告的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

  搭建三个平台,增强监管的针对性。搭建问题受理平台,在县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在纪检监察网设立投诉网站、投诉邮箱,认真受理涉农方面反映的问题;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在基层聘请60多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监督员、纠风监督员,通过纠风网站受理、解答、处理涉农问题咨询、投诉和求助37个,收集反馈涉农政策、资金等相关问题16个;搭建责任追究平台,两年来,立案查处贪污、私分、挤占、挪用、截留、套取涉农资金,或因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9件。

  加大三个力度,提高监管的实效性。加大对农民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加大对涉农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的教育力度,为扶贫、教育、卫生、建设、交通、水利、林业等涉农部门举办培训班10期,培训干部400余人。加大对监督方式方法的创新力度,纪检监察机关、纠风办和涉农资金主管部门充分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管理平台,在备案准确、公开具体的基础上,有效实现了远程监控,既降低了监督成本,又提高了监管效率。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