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6号
《黑龙江省邮政条例》已由2011年8月12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2001年12月15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邮政条例》同时废止。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8月12日
责任编辑:张隽珊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6号
《黑龙江省邮政条例》已由2011年8月12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2001年12月15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邮政条例》同时废止。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