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8月25日讯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记者从绥化市房产管理处了解到,有一些购房者开始关注房屋产权份额问题。
“我女儿今年准备结婚,我们与亲家是共同出资买的房子,我家出了房价的三分之一钱,但女儿决定房照上只写女婿的名字,我有些担心他们万一要是离婚的话,按照新规定,我们就白白出了钱。”市民赵大娘很担忧。
就此,记者采访市房产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了解到,在房产证上署另一半的名字无可厚非,不过,考虑到女方自己提出不愿以“共同拥有”(对半平分产权份额)的形式确认房产产权份额,那么可以尝试通过双方协议约定的形式,确立各自权属份额。即在夫妻双方均在场的前提下,在办理产权证时,当事人自行提出使用“按份拥有”的产权确认形式。但记者也了解到,绝大多数夫妻不会选择这样的做法,毕竟多数人不愿意去碰这样的敏感问题,认为伤感情。另据市房产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婚前购买的房子一般不会给办理“加名”手续,如果要办也只能通过转移登记来进行办理。
本报提醒广大市民,虽然房产证明上可以出现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名字,但这会给日后办理房屋产权更迭等手续增加麻烦,因为只要上面有名字,就要有这个人的身份证明、签字等,缺少任何一样,手续都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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