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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农村籍退役老兵将每月获得老年生活补助
2011-08-26 11:00:21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郭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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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8月26日讯 我省农村籍退役士兵作为扩面对象,将纳入优抚对象范围,老年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将全面启动。这是记者在日前召开的全省优抚对象扩面工作部署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发给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考虑到明年新增人员落实政策,全省这次普查的年龄为195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人员身份的认定将按照个人申请、初复把关、会审认定三个程序进行。个人申报工作8月下旬全面展开,由当地乡(镇)、街道的民政部门负责。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