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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8月末哈尔滨市发放小额贷款5.8亿元
2011-09-05 10:09:55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于勇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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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持范围扩大 从7类人员扩大到所有城乡创业人员

  ▲最高额度上调 由5万元(妇女8万元)一律提高到10万元

  ▲贴息额度提高 符合相关规定的创业项目可获得全额贴息

  ▲反担保门槛降低企业员工、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也可充当反担保人

  ▲经办机构扩展 担保机构由1家增至9家、经办银行由1家增至8家

  ▲发放比例放大 经办银行贷款发放比例由1:5提高到1:8

  东北网9月5日讯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随着“创业创新、全民成才”活动的有效开展,作为创业重要支撑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方面实现了六大突破,截至8月末,全市发放小额贷款5.8亿元。

  据了解,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进一步扩大,支持高层次人员创业,将贷款范围在原有7类人员的基础上,扩大到所有城乡创业人员。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人员,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5万元(妇女8万元)一律提高到10万元。为了支持个人自主创业,提高了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额度,符合相关规定的创业项目可获得全额贴息。对从事微利项目的个人、合伙经营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据实贴息。对符合国家贴息政策但超出国家规定额度外的贴息资金,由小额贷款经办部门所在的同级财政负担。对自行到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个人,经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按照规定比例和额度给予贴息。同时,进一步降低贷款反担保门槛,让更多的创业人员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原有保证人、房产抵押、存单质押等三种反担保方式外,将反担保人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扩大到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各类企业员工、社会团体工作人员。随着小额担保贷款经办机构重心下移,方便创业人员办理贷款业务,由原来1家市级担保机构、1家经办银行扩展到9家担保机构、8家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放大贷款发放比例,积极扩大贷款发放规模,为鼓励更多的人自主创业创新,积极扩大贷款发放规模,经办银行贷款发放比例由过去的1:5提高到1:8,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类创业人员的资金需求。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