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6日讯 (记者 李玥)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哈尔滨市将全面启动为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工作,力争在年底前将老年生活补助发放到每一名对象手中,预计涉及两万余名农村籍退役老兵。
据介绍,按照民政部的部署,自今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据了解,该项工作在先期试点、调查摸底、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将于即日起至10月上旬,按照宣传准备、个人申报、初审把关、会审认定四个阶段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审定工作结束后,区、县级民政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填入《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统一录入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与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样,形成每年定期更新机制。目前,我市各区县(市)的个人申报工作已全面展开,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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