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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师中专15日补录 已录取考生不得参加补录
2011-09-07 09:12:54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初霞
东北网9月7日讯 省招考办昨天下发通知,对2011年我省初中高职(中专)、高师(中师)学校补录及普通中专学校招收中专免试生录取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补录时间为:15日—17日师范学院和卫生类学校补录;18日—20日高职学院和一般中专学校补录;21日—23日农林水类学校及民办中专学校补录。
据规定,凡按考生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录。补录工作严格执行五年制高职、高师招生计划,实行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不得超招。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