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9月14日讯 “山山水水留足迹风范长存、风风雨雨为事业终身奋斗”,悬挂在主席台两侧巨幅标语是王海青同志生前的真实写照。“学先进、当先进,争做王海青式的好干部”、“学习王海青一心为民,甘为公仆的高尚情操”,一幅幅标语悬挂在会场的四周。9月10日,全省林业系统学习王海青同志事迹现场报告会在汤原县政府会议中心举行。整个会场座无虚席,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纪委、省基层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自全省各市(地),县(市、区)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省林业厅机关各处(室、站)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汤原县党政干部等4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
王海青同志生前是汤原县林业局局长,2011年2月21日,不幸因公殉职,年仅53岁。在王海青同志任职五年间,将一个负债累累、贫困落后、职工上访、管理混乱的林业局建设发展成为经济繁荣、林区稳定、管理先进、职工富裕的国家和省级先进单位。他的事迹在今年6月8日《中国绿色时报》一版头题进行了报道。8月13日在《黑龙江日报》头版进行了报道。8月23日省长王宪魁做出批示:“王海青同志的先进事迹很感动人,激励人,他带领职工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谋林区发展,加快林区转型,改变贫困落后面貌,让职工群众过上好日子,赢得群众的爱戴和拥护。他的先进事迹值得我们每位党员干部学习,应广泛宣传,大力弘扬”。
日前,中共佳木斯市委、汤原县委和省林业厅分别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向王海青同志学习的决定。
国家林业局总工程师陈凤学说,王海青同志是一个平平常常的林业局局长,但他干出了一番不平常的伟大事业,他的事迹应当大力弘扬,应当纪念他,歌颂他,学习他的事迹就是要把宝贵的精神化作力量,来推动林业各项工作健康、科学、可持续发展。
王海青同志事迹报告团的五位成员王海青的儿子王子章、职工代表陈晓中、老干部代表卢崇汉、林场场长代表胡公平、林业局党委书记卞东林等用真实生动、朴实无华的语言,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介绍了王海青的感人事迹,催人泪下,让人们真切地感受到了王海青同志崇高的思想境界和优秀品质,感受到了不凡工作业绩和不朽的人格魅力,使大家受到了一次心灵的强烈震撼,经受了一场灵魂的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