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9月14日讯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从8月13日开始实施。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妇女成为弱势群体……近来,这些话题在网上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议,促使更多的“80后”“90后”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观。
从网上热议到百姓谈论的焦点,新婚姻法解释对房子归属问题提出了新的司法解释,而婚姻平等不一定公平、妇女权益能否得到保障等敏感问题,让更多的人关注新婚姻法解释。齐齐哈尔市百姓是如何看待新婚姻法解释的实施,记者进行了走访。
有人欢喜有人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记者在走访调查时发现,新婚姻法解释的实施,让众多裸婚一族拍手叫好。“有房”一直是女方择偶的首要条件,而新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给那些想嫁“富二代”“官二代”的女孩当头一棒,因为房子已不再成为首要条件,如果离婚,女方将无权分房。
正在某婚姻介绍所里登记的“80后”男孩张晓亮,面对日渐攀升的房价望尘莫及,而对于现在的“物质女孩”,更是不敢高攀。对于新婚姻法解释的实施,他有着自己的想法:“几次恋爱都是因为房子的问题产生分歧,最后导致分手,新婚姻法解释的实施,让那些‘物质女’能够更好地审视自己,如果嫁给大款,离婚后她将一无所有,还不如嫁给我这样的‘潜力股’。”
大款不如潜力股,让“90后”的张雪娇对自己的婚姻观进行了重新审视,“嫁给大款,不如嫁给一个一同奋斗、有上进心的好男孩。因为如果婚姻发生裂痕,‘净身出户’只能是自己唯一的选择。”
“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婚姻将物质列为前提,但是新婚姻法解释的实施,让更多人打消了这个念头。”黑龙江四方律师事务所李丽明律师告诉记者,“新婚姻法解释中将不动产分割进行了明确的司法解释,在很大程度上更好地维护了婚姻的纯洁性,也是将法律进行了完善,对以往财产分割中尺度不一的现象重新进行了完善,提高了离婚中财产分割的可操作性。”
冷静对待房产分割
『婚前夫妻一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不动产归首付款登记一方。』
从冷战到从归于好,反反复复很多次,婚姻中的七年之痒充分体现在市民刘蓓静身上。如今,她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和家庭财产,房产证加名也纳入了日程。“几年的共同努力奋斗,虽然攒下了一定积蓄,但是房屋是丈夫贷款购买的,一旦婚姻出现‘问题’,我将不得离开属于自己苦心经营的一切。”
“一旦离婚,妇女权益不能得到保障,最终成为弱势群体的还是女性。”新婚姻法解释让即将结婚的“80后”市民梁慧心存顾虑。因为房子的首付是男朋友支付的,婚后她将面临两人共同还贷,对于新婚姻法解释,梁慧认为,房证加名,会让男友父母和男友感觉自己太现实,可一旦婚姻无法继续,自己又将成为弱势群体,因此内心十分矛盾。
建华区人民法院法官李福龙说,不动产加名,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百姓的利益。很多一起生活多年的夫妻,一旦情感破裂,离婚中不动产分割一直是主要矛盾点,而这次新婚姻法解释的实施,更好地维护了《物权法》中的公示制度。新婚姻法的实施,对于离婚中涉及的财产分割,具备了更加完善的可操作性,将原有的不动产分割的争议性进行了明确的司法解释,维护了法律的一致性。
天平其实很公平
男方买房,女方装修,在我市市民心中已成为潜规则。而鹤城的房价一路攀升,让人不得不更加慎重考虑,父母倾注一生积蓄为孩子购买房产,一旦子女离婚,父母的利益也将受到侵害。
李丽明律师告诉记者:“新婚姻法解释中,将‘婚后’一词作为重点,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其实就是更好地将‘父母赠与’进行了明确与保护,充分体现出法律维护权益的公正公平。网上热议的‘新婚姻法解释偏向强者’的观点太片面,因为新婚姻法解释,对想离婚的减少了纠纷,对想结婚的让其动机更加单纯,所以并不存在‘保护强者’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