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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全力做好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2011-09-19 15:12:12 来源:双鸭山日报  作者:马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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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双鸭山9月19日讯 近日,宝清县人大常委会下发了《宝清县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对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代表结构、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以及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风清气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方案》规定,为了保证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能够有效地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选出的代表必须要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的履职能力。防止有涉黑涉恶等违法行为或品德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

  宝清县本次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县级人大代表名额为204名,乡级代表名额为605名。《方案》对代表构成做了严格规定,要求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以及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的比例要有所下降。对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依法予以保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其他社会阶层人士担任代表比例要适当。为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连任代表不低于三分之一。

  《方案》规定,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不提名为本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各级党委、政府负责人担任人大代表的人数,县级5—7名,乡级3—5名。要减少代表交叉,除个别因工作需要交叉外,一般上下级人大代表、同级人大代表与党代表、同级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不交叉。因工作需要,当选代表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其他人员,届期内工作变动,失去代表性后,应辞去代表职务。

  宝清县本次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自7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前结束,10月底前选出新一届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12月底前召开新一届一次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本次选举工作共分准备阶段、选民登记阶段、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阶段、选举代表阶段、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阶段五个阶段,10月25日为全县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

  目前,宝清县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准备阶段已圆满结束,各乡(镇)、县各党委及各国营农场建立了选举工作机构,召开了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和培训会,划分了选区,分配了代表名额,并对选民重点进行了《选举法》和《黑龙江省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9月16日,选民登记阶段已正式启动。

责任编辑: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