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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无偿献血人群扩大 享受免费用血者年增两成
2011-09-21 10:02:4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宏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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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1日讯 多年来,通运公司的哥刘少仁多次无偿献血,近日,其妻子在接受手术时用血免费,成为哈市“免费用血政策”的受益者之一。记者从市红十字中心血站获悉,随着哈市无偿献血人群扩大,享受免费用血的人数也在逐年增长,年增长率达20%。

  刘师傅是一名RH阴性血无偿献血者,这种血型俗称“熊猫血”。2007年,刘师傅参与了无偿献血,并于2008年加入市稀有血型互助会,并多次参与抢救危重患者献血活动。一接到招募电话,刘师傅总是第一时间赶到血站献血。截至目前,刘师傅献血7次,累计献血达2400毫升。不久前,刘师傅的爱人接受卵巢癌手术,临床用血800毫升。按照我省献血条例规定,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为其报销了800毫升的血费880元。

  记者了解到,根据《黑龙江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自初次献血30日起,其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根据献血量的相关规定,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及配偶或直系亲属免费用血时,先交付用血费用,凭《无偿献血证》、用血结算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原采供血机构报销。

  据悉,近年来哈市献血人群不断扩大,已连续八年没有出现“血荒”。与此同时,享受免费用血人数也在逐年增长。2009年,哈市全年接待免费用血报销106万毫升;2010年全年接待免费用血报销119.2万毫升,年增长20%。

  免费用血政策

  《黑龙江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自初次献血30日起,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按下列规定免费用血:

  (一)5年内,可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

  (二)5年后,可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

  (三)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600毫升以上的,10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四)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以上的,15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五)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享用所需血量。无偿献血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享受与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配偶是指无偿献血者法定的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的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直系姻亲是指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