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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今起专项检查物业7类违规行为 情节严重公开曝光
2011-09-26 06:57:32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胡占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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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6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物价局获悉,今起至10月底,市物价局将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主要检查不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擅自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等7种常见违规行为。对质价不符、业主反映强烈的物业企业,将建议降低收费标准;对屡查屡犯、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物业企业,依法严查重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今年7月,哈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将物业服务分为4级,并制定了相应服务标准和指导成本价。《通知》规定,物业服务费等于成本价加上法定税费以及5%—10%的利润。为进一步规范各物业企业的物业服务收费的价格行为,今起,市物价局组织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

  检查过程中,物价部门将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企业价格诚信档案,鼓励对执行政策好、服务好的物业企业实行优质优价;对质价不符、业主反映强烈的物业企业建议降低收费标准,严格督促整改;对情节轻微、知错即改、整改到位的物业企业,实行“首错不罚”或“首罚从轻”;对屡查屡犯、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物业企业,依法严查重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专项检查

  -不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擅自收费的;

  -不严格执行物业收费公示制度的;

  -不执行物业服务基准价及对应的服务标准,只收费不服务或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的;

  -不按规定方式进行水、电费分摊,随意提高国家规定的水、电价格的;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理单位的委托代收相关费用,擅自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的;

  -物业小区停车收费未按规定执行的;

  -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的。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