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避免12个部门各自为政 市民建言:供热监管应有“总管”
2011-09-26 09:06:01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孙殿喜 张立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生活报9月26日讯 25日,部分哈市市民直指供暖监管问题,他们表示,能不能住上暖屋子,关键在监管,虽然看到新供热办法中加强了监管力量,已经将管理部门由一家增加到了12家,但没有一个总的协调机构,会让百姓遇到问题投诉无头绪,所以应该建立一个供热统一协调机构,应明确各自的责任,防止互相推诿现象发生。

  现状一个部门管时都没解决问题

  “一个部门都把居民支得团团转,多个部门管理,我们就更弄不明白了。”看到哈市新供热办法后,中北春城小区居民孙玉峰表示,“去年小区居民家供暖多不热,供热企业不理居民投诉,说急了干脆就停烧了,我们跑了一冬天的辖区供热办,他们一会儿说管网问题,一会儿说供热上水问题,还有设计不合理等,反正供热期找了很长时间也没解决温度低的问题。今年我看到新供热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于供热监管,增加了物价、水务、质监、规划等很多管理部门,加大了监管力度,这对居民来说是件好事,但通过自身经历来讲,如果再遇到去年的供热问题查不出原因就要投诉多个部门了,而分不清责任就可能会遭遇多部门推诿的情况,因为一时分不清楚是什么原因,哪个部门监管,就可能被各部门支来支去,问题最终还是得不到解决。”

  建言增加协调机构明确监管责任

  松北区居民韩文华说,看到哈市规定的庞大的供热监管“队伍”,感觉供热监管力度大,百姓住暖屋子可有保障了,但仔细看后发现,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于每个部门的管理内容却只有概括的一句话,没有明确具体的分工,这样会造成多部门管各自为政,各管一摊,如果供热问题涉及两个部门就很容易出现推诿的情况,所以建议规定更为详细,而且必须增加供热监管的协调机构,对百姓投诉理清责任,然后协调各部门处理。

  南岗区会展家园小区居民王青春则表示,“新办法中虽然增加了监管部门,但对于监管部门的责任只是规定了发现违法行为或举报后,应依法处理的简单内容,而对于管理部门不作为、监管不到位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市民遭遇推诿,该如何解决?所以建议新办法中增加对监管部门的约束内容及违规行为的处理标准。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