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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违规学习3天罚200元 交存车费就取走车继续骑
2011-09-28 10:18:0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宇驰 常笑 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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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8日讯 市民张某无证驾驶的电动车被扣了3天,交了罚款后取回了被扣的车。

  日前张某向记者反映,他驾车去松北区办事,刚刚驶过公路大桥转盘道上桥,便被几位身着制服、没有佩戴胸卡的年轻人拦住。几人将他的电动车推到桥下,让他第二天到顾乡交警大队交罚款再取车。

  21日上午,记者随张某来到顾乡交警大队。张某出示了罚单、电动车合格证和电动车发票后被告知:明天上午再来,要进行学习和培训。随后的两天,张某在顾乡交警大队大厅观看交通事故录像,接受学习和培训。23日,张某到指定的农业银行交了200元罚款后,到自己被扣电动车寄存的机场路小三姓停车场取回了车。张某说,自己没有驾驶证,扣车的理由是车体超重,但他到银行交款的罚单的罚款理由却为“机动车没挂牌”,加上每天30元的存车费、20元的照相费,取回被扣的车他共花了340元,停车场没给他任何手续。如今,他照样每天无证开车上道。

  记者来到机场路小三姓停车场。该停车场约半个足球场大,门口有门卫室,场内停着10余辆汽车还有500余辆摩托车、电动车。门卫室里有两男一女,记者问:“取车应怎样办理手续?”室内一身着黑上衣的男子告诉记者:“拿顾乡交警大队取车单取车。”

  11时20分,一身着黑衣的中年男子到停车场取被扣的电动车,中午,停车场休息,该男子只好在场外等候。黑衣男告诉记者,14天前他驾的电动车在服装城被扣,这些天一直在“托人”办理取车手续,14天要交420元的“存车费”。记者问该男子是否有驾驶证,该男子说没有。14时许,该男子骑着取回的电动车离开,停车场未给他出示任何收据。

  交了罚款就能拿回被扣的违规电动车重新上道?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说:国家规定,电动车最高车速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的均视为机动车。近日我市开展对违法摩托车、港田车的专项行动成效显著,但目前对电动车的管理规范还处于法律空白状态,因此交警部门查扣违规电动车后,多以教育为主,最高罚款700元。

  人们对此质疑:既然国家规定电动车超重、超速行驶按机动车论处,那么驾驶员无证驾驶就该按相关法规被处罚。交了罚款就放车,这种以罚代管的执法行为带来的结果是什么呢?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