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哈市涌起“季节性离婚”潮 9月离婚登记人数比上月增20%
2011-09-29 10:19:1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张海霞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9月29日讯 供暖期临近,根据规定,哈市很多家庭只能由单位报销一处住房的热费。为了多报销热费,很多人又开始假离婚、报热费的老办法来多报销一份热费。日前,记者走访哈尔滨市多个民政局了解到,9月份,哈市离婚率环比、同比均呈上升趋势。据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每年这个时候都是离婚的高峰期,而“政策性离婚”占大多数。

  未“结婚”已离婚

  小崔是国家公务员,在一家事业单位就职,父母早就在哈市为他购买了住房。女友小何在一家国有企业上班,女友觉得自己没有住房,没有安全感,就说服小崔为其担保贷款又购买了一套住房。2009年国庆节,俩人登记领了结婚证,却没有摆喜酒,宴请亲朋,周围的朋友亲属很多都不知道俩人已结婚。

  小崔的单位可以给其报销90%近4000元的供热费,妻子小何名下房产的供热费4000多元只能由她自己承担。随着供热费逐年上涨,小何打听到单位有的同事办理了“假离婚”,单位就给报销了供热费。她觉得每年自己交供热费很“吃亏”,便动起了“离婚”的心思。这一次,二人没有跟父母说,就私下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

  终于离婚了,热费可能多报销一份,俩人还像以前一样住在一起,周末还会像往常一样看望父母。但是,小何告诉记者,她并不快乐,感觉不到以往的幸福滋味,反而有了隐隐的担忧。为了免交房产税,为了免交供热费,从开始的“隐婚”,到现在的“隐离婚”,她感觉失去了很多。

  “假离婚”弄假成真

  60多岁的王先生和杨女士结婚快四十年了,二人都是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如今唯一的儿子已经结婚。去年,王先生的父亲去世了,留给王先生一套房产。每年需要多交一份供热费,对退休金本就不多的老两口是个不小的压力。王先生为了单位能给报销供热费,就跟杨女士提出“假离婚”,杨女士起初不同意,但是看到周围也有人这样做,就同意了。9月初,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杨女士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了王先生。二人如愿以偿报销了供热费。

  王先生平时喜欢文艺活动,经常和朋友在一起爬山、旅游、跳舞。今年春天,王先生认识了一位舞伴。离婚后,王先生更是不顾杨女士反对,经常和舞伴交往,最终二人走到了一起。杨女士知道后,气得心脏病几度发作,经抢救才脱离危险,然而,没有了婚姻作为约束的王先生,心再也无法挽回。

  如今,杨女士只靠每月千余元的退休金度日。她说,悔不该当初为了几千块钱,毁掉几十年的婚姻。

  离婚人数增20%

  据哈尔滨市道里区民政局统计,今年8月份累计离婚人数为299对,9月份截至27日,离婚人数为356对;每天约接待20对至30对离婚夫妻,周一离婚者最多,平均达到30对以上,要比上个月多。记者在哈市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等民政局了解到,9月份离婚率均比以前有所增加20%左右。其中很大部分是为了报效热费假离婚。

  哈市民政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以“假离婚”来换取报销供热费的做法,是对婚姻的严重亵渎。婚姻原本就不够坚实、稳定的家庭,一旦失去了一纸婚书的制约,如果有一方不负责任,另一方必然成为受害者。尤其是女性,在类似问题中更容易成为受害者。

  记者手记

  在供热费上涨所带来的经济压力面前;在房屋限购政策面前;在以家庭为单位征收房产税面前;婚姻、爱情、家庭显得如此脆弱,沦为各种各样政策的牺牲品。人们无奈地用“假离婚”来取暖,用“假离婚”来交房产税,十几年、几十年相濡以沫的情感,在这些蝇头小利面前变得不堪一击。看到那些一手拿着离婚申请表,一手拿着供热报销申请表的人们决绝的表情,对工作人员如数家珍般讲述离婚与他们关心的政策的关系,这样的现实不仅仅让政策尴尬,更让情感、尊严倍感尴尬。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