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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儿童跟团旅游需加价 市旅游局:属违规行为
2011-10-10 07:13:18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赵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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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0日讯 “十一”黄金周,全家报团出游成为市民度假首选,哈市不少旅行社也纷纷打出触底价格迎合消费。但记者走访哈市多家旅行社发现,报团出游年龄上也有潜规则,因无消费或只有低消费能力,老人和儿童跟团旅游需加价。

  近日,记者走访了哈市多家旅行社,在“江山旅行社”,记者说计划去云南旅游,对方介绍说,“十一”期间因报团人数多,该线路价位较高,“十一”后价位有较大调整,比较合适,8日游价格在4500元左右。记者与这名工作人员谈话中,提及儿童有无特殊优惠时,对方表示,因儿童没有消费能力,按照当地规定“十一”期间一名儿童需加收300元钱。记者询问为何有此规定,工作人员说:“就是因为挣不到孩子的钱,说白了就是这么回事。”在“华夏旅行社”,接待员告诉记者,云南团在“十一”期间也是要加收老人和孩子费用的,12岁以下和60岁以上老人每人加收300元左右,这是当地的规定,加收后的费用也不是给旅行社的,而旅行社是替云南旅行社代收,这些费用是要直接打给云南“地接”的。该接待员立刻询问了云南“地接”,对方答复记者:“十一”后报团不用交纳加价费。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几家旅行社,针对报团的地域、年龄标准的差异,也存在对老人和儿童加收附加费用的情况,衡量收取费用的标准还是购物能力。

  “老人和孩子都属于行业内界定的特殊人群,对他们加收费用已经成为旅游业公开的秘密”。从事导游工作6年的小娜向记者讲述起了旅行社加收费用的秘密。

  据小娜介绍,“十一”后旅游进入淡季,吃住行等费用下降,儿童假期结束,旅行社也只是暂时取消了这部分费用。目前国内的旅行社竞争激烈,旅行社间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往往将价格压得很低,旅行社要想赚钱只能来自游客的购物,此外,现在也催生了组团社和同业批发,即替旅行社打广告招揽客源,并收取中间费用;挂靠在有资质的旅游公司名下,只做一个或两个旅游线路的小公司大部分没有直接带团的,都是直接移交给地接团,地接团收入的来源也是来自游客购物。而老人购物较谨慎,儿童没有购物能力,所以针对这部分人群也就催生了“特殊人群加收费”,加收费用是市场需求的结果,在哈市一些大规模的旅行社曾几度取消“特殊人群加收费”,施行后却因同行业的低价旅游抢占了不少客源,无奈也只能从众。小娜表示,我国《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中有明确规定,哈市旅游部门对此的罚款额度也很高,但哈市几乎没有哪家旅行社是不收取“特殊人群加收费”的。

  导游小娜告诉记者,国内一般线路对18岁以下和60岁以上的人群加收费用,标准为200至500元;香港游一般为18岁以下和55岁以上,老人加收300至500元,儿童加收200至1800元;澳门游为23岁以下和55岁以上,老人加收2000元,儿童加收3000元。

  对此,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加收特殊人群费用属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