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10月10日讯 “3850元的新手机寄丢了,他们却要以邮资费的3倍进行赔偿,也就是想赔60元钱了事,后来又想以300元私了。”近日,市民祝女士向本报记者投诉,称自己通过齐齐哈尔圆通快递公司邮寄的手机被对方遗失,快递公司称丢失东西不可避免,并以丢在哪儿不知道,谁揽收邮件谁负责谁赔偿为由,与圆通快递营业网点互相推诿。
据祝女士介绍,9月21日,她委托齐齐哈尔圆通快递公司解放门附近的一个营业网点邮寄一个包裹到浙江嘉兴,内装一部价值3850元三星牌I9003型号手机,快递单号2401839587。发件当日,圆通快递公司的一位林姓业务员上门收的邮件,当时业务员在知晓包裹内装的是手机的情况下,却没提及保价问题,也没让发件人详细了解快递相关条款内容,只是匆忙询问了地址、电话等信息,便填写了内装品名是手机的快递单,收了20元邮费将邮件拿走。当时,发件人问业务员,我们的物品很贵重,这么简单的手续能安全吗?业务员说:放心吧。
可是,过了5天左右,邮件却没有到达。祝女士经网络查询发现该邮件只是显示齐齐哈尔圆通公司收到此件后,便再无其他信息。着急的祝女士多次打电话并到齐齐哈尔圆通快递公司和营业网点寻找邮件,可是齐齐哈尔圆通快递公司和营业网点之间却互相推卸责任,直到9月27日才承认邮件丢失,同时告知发件人:因没保价,不能按物品实际价值赔偿,只能赔付运费的3倍即60元钱。之后,齐齐哈尔圆通快递公司欲以300元私了,被祝女士拒绝。
10月2日,记者随同祝女士及其家人来到齐齐哈尔圆通快递公司了解情况。齐齐哈尔圆通快递公司石经理承认遗失邮件一事,但他表示:在哪儿丢失不知道!快递公司每天的业务量达200多万件,存在丢失邮件的可能性。他说,按照公司规定,邮寄过程中遗失货物,按运费的3倍进行补偿。祝女士货物的运费是20元,按规定赔偿60元就行。之后提出赔偿的300元,已是最大让步。
石经理告诉记者,齐齐哈尔圆通快递公司和营业网点是加盟性质,营业网点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发生货物遗失,按照谁揽收邮件谁负责谁赔偿来处理,所以祝女士丢失邮件之事应该由圆通快递公司的营业网点来解决。
随后,记者来到齐齐哈尔圆通快递公司解放门附近的营业网点。徐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业务员上门揽收邮件时确实没有提醒保价事宜,但是该邮件已经在9月21日下午交付到齐齐哈尔圆通快递公司装件入包,丢失邮件的责任和营业网点没有任何关系。另外,该营业网点是齐齐哈尔圆通快递公司下属的一个分点,不具备独立的快递许可资质。发现邮件丢失后,该营业网点已按照内部规定上报了货物遗失报告,所以丢失邮件的责任和后期赔偿都应该由齐齐哈尔圆通快递公司来处理。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有各类快递公司十余家,营业网点数十处,而在有关部门备案的却寥寥无几,由于我市的快递服务行业多是挂靠加盟的民营小店,员工不稳定,流动性大,导致快递公司鱼龙混杂,服务不够规范,所以经常发生消费者邮寄贵重物品丢失现象。
对此,齐齐哈尔华益律师事务所金佩莉律师表示,快递公司属于邮政企业以外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快递公司在从事快递业务时,发生邮件丢失、破损等情形需要赔偿的,根据《邮政法》第59条的规定,应适用该法第45条第2款的规定,而该法第45第2款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
由上述规定可知,快递公司对祝女士的赔偿应适用民事法律的规定,而不应仅仅是赔偿邮资的3倍。快递公司与祝女士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丢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该规定可知,快递公司应按照手机的价值对祝女士进行赔偿。
记者截稿时获悉,祝女士已将此案投诉到市消协,下一步祝女士将到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