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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残疾人基本生活和需求获制度保障
2011-10-11 09:50:20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樊金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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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0月11日讯 哈市近日下发相关意见,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基本需求由此获得制度保障。

  据悉,哈尔滨将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对城乡低保家庭中残疾人,根据其残疾程度在低保金外再发放一定数额的救助金。对残疾人免费进行婚前检查和孕前医学筛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对具备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实物配租。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待遇,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给予政府补贴。鼓励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职工,对其社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一定补助。

  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完善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康复服务网络,全面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康复器材进家庭等康复服务。

  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接受特殊教育的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逐步实现城镇残疾儿童接受学前三年教育,农村残疾儿童接受学前一年教育。

  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扶持残疾人创业创新,完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措施。

  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建设残疾人无障碍宜居小区、普通单元式无障碍住宅、普通小户型无障碍住宅和低层无障碍住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建筑物,严格执行无障碍规定;对已经建成的没有无障碍设施的,进行无障碍改造。城市公共交通进一步完善无障碍设施,公共停车场优先设置残疾人专用免费停车泊位。

  据悉,哈尔滨将全力实现10个“百分之百”项目,到2015年,基本实现残疾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