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2日讯 自全国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以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详细分析规避执行案件的特点,积极采取有效对策,深入推进了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该院在活动之初,就进行逐案分析及深入调研,并得出目前规避执行案件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采取外出躲债,或者与执行人员打“游击战”,导致法律文书难以送达,财产难以调查,执行行为难以实施的规避执行行为案件占绝大部分;二是被执行人通过假离婚,假析产的手段,将财产分给夫妻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家庭成员规避执行的行为案件占一部分;三是被执行人抽逃注册资金、虚假出资、假分立、假破产、假改制,剥离企业优良资产另立新公司等以企业分立、改制或者关联企业逃废债务为形式的规避执行行为也占一定的比例。
该院在开展活动中,院党组给予了高度重视,并且准备充分,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推进了专项活动向纵深方向开展。一是该院针对不同案件的不同特点,采取了集约化查询机制,成立案件集约化查询小组,由其专司案件查银行、查工商、查车辆、查房产的四查工作,通过“集约化查询”获得被执行财产信息后送交执行实施组依法执行,案件承办人只负责具体强制实施,不再负责查询工作。该机制的运用使得多年多起“骨头案”能够顺利执结,切实体现了“程序上的正义”,既能够充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够减少案件承办人的工作强度,避免了承办人以往因案件查询而进行的大量的重复性劳动。二是实行执行干警24小时备勤,与公安、银行、工商、税务、证券、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多元联动,发布限高令,严禁老赖“高消费”等十余项反规避执行措施。三是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了《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令》、《悬赏执行公告》、《限期履行公告》;与大庆油田信息港建立了紧密联系,在首页的滚动新闻上循环发布拒不执行判决的“老赖”信息,充分发动群众进行有偿举报与监督,从而给长期不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制造广泛的社会压力、信用危机和负面影响。
目前,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已初见成效。该院涉嫌规避执行的案件共有18件,截止至8月末,上述案件现已经全部执结,行到位金额219万余元。同时,专项活动的开展也推动了其他案件的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81.25%,与去年同期执结率60.14%相比,提高了约20个百分点。反规避活动的深入开展,有效地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了一批规避执行老赖案,树立了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