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0月12日讯 10月11日上午,肇东市西太平路社区居民孟庆东急匆匆赶到肇东市公证处。孟庆东持有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姓名是父母的,而他的父母早已去世,急需依法办理产权证更名事项,否则无法签订棚户区改造协议书。
肇东市公证处主任郭晏岐和工作人员特事特办,仅用两个多小时,就为孟庆东办理了继承权公证。
2011年,肇东市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步伐,但棚户区改造任务艰巨,涉及危房改造2000多户。肇东市公证处主动介入棚户区改造,积极配合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为棚户区改造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在工作中,肇东市公证处代为起草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提供公证法律意见。针对棚户区的部分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死亡这一特殊情况,肇东市公证处本着便民、及时、高效、依法的原则,为当事人办理继承权公证,共办理公证200余件,减免公证费2万余元。
目前,肇东市涉及的棚户区继承权公证已全部办理完毕。
责任编辑: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