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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市出新规:四次不按时撤市取消经营资格
2011-10-13 17:05:46 来源:东北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刘玮 宋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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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牡丹江10月13日讯 10月12日,记者从牡丹江城管东安分局获悉:该分局制定新规规范早市秩序和环境,四次不按时撤市的业户将被取消经营资格。

  据了解,自2011年10月10日起,早市的占道费和卫生费由城管合并收取。为加强对早市的管理,保证业户按时撤出市场,确保早市环境卫生整洁,城管东安分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不遵守撤市时间的业户,采取摄像和拍照取证的方式,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扣押物品并罚款200元;第四次取消经营资格。

  同时要求,分局执法人员要全员上岗,着装执勤,全程管理,要求用户使用垃圾收集容器,清扫人员对早市产生的垃圾随产随清,保证在按时撤市的基础上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责任编辑: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