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5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哈市今年的供热计量收费标准已正式出台。该标准仍为两部制即“基础热价+计量热价”,其中普通居民住宅基础热价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9.37元,计量热价为每百万千焦39.14元,与去年收费标准相同。按相关规定,计量热用户需按使用面积预交热费,实行“少退多不补”。
根据市物价局出台的2011-2012年计量收费热价标准,安装供热计量设施的用户今年开始将按计量热费价格执行。即供热计量收费仍实行两部制价格:“基础热价+计量热价”。具体收费标准是:节能居民住宅的基础热价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6.54元,计量热价为每百万千焦44.41元;普通居民住宅基础热价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9.37元,计量热价为每百万千焦39.14元。
据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安装热计量设施的用户,今年仍按之前的热费价格预交热费实行“少退多不补”,即供热期结束后,供热单位与热用户进行热费结算。计量热费超出使用面积热费标准的,按照使用面积收费;计量热费低于使用面积热费标准的,结余部分退还给热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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