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7日讯 10月15日、16日,我省统一开展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首次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我市1235名在编在职公安民警,分别走进设在市公安局机关、新兴分局、桃山分局、茄子河分局、戍企分局、交警支队、勃利县局的7个考点,参加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此次考试由省公安厅统一命题,统一印制,统一评判。考试采用纸质闭卷方式,由地市、县级公安机关分级组织,在编在职人民警察都要参加。为了确保考评质量,考场全程录音录像,考后刻成光盘带到省公安厅随机抽检。层层签订《保密承诺书》,一旦发生试卷材料泄密事件,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考试成绩将打破60分及格的传统方式,由及格分数变成动态比例,成绩排名靠后的按比例划定为不及格,参加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补考,补考不及格,取消执法资格,另行分配工作。
据悉,公安部为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于今年1月1日颁布实施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规定要求:全国人民警察必须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不得办理案件。担任县级、市(地)级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类机构、公安派出所主要负责人的人民警察,必须取得中级以上执法资格。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情况记入人民警察档案,并作为晋升职务、级别的重要依据。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提拔执法资格等级高的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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