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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无业城乡居民可参保 60岁后按月领养老金
2011-10-21 09:14:50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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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0月21日讯 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19日,《哈尔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与《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即将于近日实施。届时,无职业城乡居民可参保,按月领取养老金。

  哈市确定新农保、城居保的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农村居民,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可在户籍地指定或相应的经办机构申报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基金由个人缴费、社会(集体)资助(补助)、政府补贴等构成。个人缴费以百元为年缴费档次,新农保和城居保均设10档,最高为1000元。参保人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可自主选择其中1个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缴至60岁,年限不得低于15年。地方财政对参保人给予的补贴标准为:选择每人每年1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在此基础上每提高一档,补贴标准增加5元,最高补贴到500元档次。参保人以个人为单位持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按规定缴费至60周岁者,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暂定为每人每月55元,城居保基础养老金(市本级)暂定为每人每月65元。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