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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东山区法院“六个理念”、“八项制度”促执行
2011-10-24 17:49:33 来源:鹤岗日报  作者:许鑫 曹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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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4日讯 针对“执行难”的问题,鹤岗市东山区法院执行局在工作中坚持“六个理念”,执行“八项制度”,使执行工作有了新突破。

  该院执行局在新一届院党组班子的带领下,针对执行工作繁杂、量大,落实比较难等实际,首先制定了执行流程管理制度、执行预案每周申报制度、执行款物统一管理制度、强制措施审批制度、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分离制度、执行疑难案件合议研讨制度、执行救助金制度和执行应急反应处置制度“八项执行制度”,并在工作中加以落实。同时为进一步促进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他们还在工作中牢固树立生道执行、谦抑执行、原情执行、经济执行、和谐执行、高效执行的六个执行理念。

  “六个理念”、“八项制度”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院案件执结率和执行和解率有了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增加。

责任编辑: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