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11月1日专电(记者 王春雨)记者从哈尔滨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哈尔滨市要求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由流入地政府承担,确保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按照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流动人口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由流入地政府承担,并将其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全市坚持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哈尔滨市公办学校对流动人口子女接受教育,在收费、管理等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向流动人口子女加收借读及其他任何费用。流动人口子女初中毕业后,可报考哈尔滨市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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