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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当兵最高可获补贴8万元
2011-11-04 10:11:03 来源:东北网-大庆日报  作者:雷震宇 隋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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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讯 11月1日,记者从市征兵办获悉,为鼓励更多高学历青年参军,从今年起,国家对参军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在校生退役后,最高可获得8万元左右的经济补贴。

  今冬征兵工作中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优惠政策可谓“空前”。除了为高学历青年开辟“绿色通道”,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等优惠政策外,从今年起,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退役复学后,可最多申请2.4万元的学费资助。

  政策规定,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除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以及委培生和国防生外,公办高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在读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将对每人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实际缴纳学费进行补偿,并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在校生退役复学后,还可申请获得学费资助,每生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6000元。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原高校在校生,将不享受这一政策。因部队编制员额缩减,国家建设需要,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因病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需要退出现役等原因,经组织批准提前退役的原高校在校生,仍具备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申请学费资助资格。在校生退役后,将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再加上当地每年给予的优抚金和服义务兵役的津贴,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最高可获得8万元左右的经济补贴。

  今年以前,已经在部队服义务兵役的原高校在校生退役后可申请学费资助,其入伍前已经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不再进行补偿。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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