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4日讯 今年2月,伊春市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确定了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经过9个月的努力,在各级政府、公安、消防等部门的重视和指导下,目前,这21家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案摘牌。
市政府高度重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伊春市完善重大火灾隐患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技术指导。各地纷纷成立由安监、工商、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组成的整改督办小组,采取每周调访、跟踪问效、加强指导等有效措施,加大对单位隐患整改的督改力度。在整改期间,各相关部门积极为单位献计献策,经常上门指导,推动整改进程。各社会单位十分重视,及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负责人,积极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各级领导多次到隐患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指导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
市消防支队党委更是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摆上党委议事日程。支队党委成员深入基层,对各地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检查指导。每到一地都认真听取单位消防隐患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难题,对整改到位的情况予以了肯定,对依然存在的隐患一一进行了指正,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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