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20万买小区车位无法使用 开发商称要车位就加钱
2011-11-05 07:19:26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王鸿凌 张巍
东北网11月5日讯 近日,嵩山国际小区的部分居民都为爱车今冬无处可“住”闹心。原来开发商鸿利房地产开发公司突然通知业主,他们花20万购买的机体车位(可升降车位),现在无法交付了。
据业主王先生反映,他于2009年年末购买了嵩山国际的住宅,并预交了20万元购买小区的机体车位。去年交房时,车位没有交付,开发商一再承诺今年11月1日机体车位就可以正常使用。可10月29日,购买机体车位的业主收到开发商的通知,机体车位设备不合格,无法使用。
11月1日,记者随部分业主来到嵩山国际售楼处。鸿利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机体车位设备始终调不好,无法正常使用。开发商给出两个解决方案,一是将两年前购买车位的钱退给业主,利息按当年的活期利率计算;二是小区现售价30多万的地下车位,购买机体车位的业主可以25万元购买。
业主们对此表示不能接受,买车位的钱两年前就交给开发商了,现在车位拖没了,还要再付钱买车位。业主们表示并不想换车位,只想要回自己当初购买的机体车位。王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2009年与开发商签订的《嵩山国际房屋销售认购合同》。认购条款上写着:“认购地下车位的业主,以此为认购凭据,地下车位无产权,业主有终身使用权。”
对此,省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雷认为,业主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开发商的行为属于单方面违约,业主可按实际损失主张自己的权利。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