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7日讯 11月3日,市公安机关在文化广场集中宣传“清网行动”。
自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查“清网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取得显著追逃成效。一大批影响恶劣的重大逃犯、久抓未获逃犯相继追捕到案,带破了一大批刑事案件,成功化解了一大批信访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目前,“清网行动”已经进入决战阶段。公安机关表示,为切实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本着宽严相济的政策,同时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自即日起至12月1日前,在逃犯罪人员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或者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人员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报、电话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到案的,或者仅因形迹可疑被司法机关或者有组织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罪行的,视为主动投案;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积极协同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在逃人员,动员、规劝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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