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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运华广场产权证难办老物业弃管 业主:想住舒心点难
2011-11-08 08:48:2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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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随处可见的建筑垃圾。

  东北网11月8日讯 11月1日,对哈市运华广场的业主们来说是个充满期待的日子。该小区被老物业运华物业弃管半年,原定新物业在这一天进入,然而,终于盼到了日子,业主们再一次失望了。

  运华广场小区建成已有十年,业主与开发商和物业间纷争一直不断,从最初的产权证风波到承诺的游泳馆和幼儿园成泡影,再到现如今的物业弃管,业主们一直在维权,他们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

  产权证风波10年未平

  “入住这么久,房产证就一直办不下来。”运华广场的一位业主告诉记者,从交房至今,个别住户还没有拿到产权证。

  2007年5月,运华广场爆发了一场索要产权证的风波,数百名业主参与其中,高呼“我们要产权证”。业主罗女士告诉记者,“我在2002年办理入户,此后一直找开发商要产权证,但对方却迟迟不给办理。”罗女士告诉记者,当年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承诺全部工程完工后为业主统一办理产权证,可谁知开发商所说的“全部工程”一直到2007年也没有完工。

  这期间,业主通过各种关系打探房产证迟迟没有着落的原因,其中传播最广的一种说法是“开发商使用的是经济适用房用地”,按照这一说法,开发商买地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自然无法给业主提供商品房产权证。这一说法在哈尔滨市住房局也得到证实,该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运华广场所在位置之前是一个垃圾坑,开发商以建经济适用房土地的名义取得土地,房子建好后按商品房的价格出售。当年运华广场的业主来到住房局办理产权证,当看到产权证上写着“经济适用住房”后十分气愤,自己花高价购买的商品房,拿到的怎么是经适房的产权证?“当年这件事情闹得很大,开发商承受不住压力,补交土地出让金,才算告一段落。”这位负责人说。

  采访过程中,许多业主向记者反映,开发商当年承诺的许多设施都没有兑现,当年规划的绿地上已经建起了高层,业主期盼了近10年的幼儿园和游泳馆也没有着落。直到现在,运华广场306、307栋的住户也没有拿到产权证。

  物业弃管业主抓瞎

  10月30日,记者来到运华广场小区位于河柏街的3号门,只见大门敞开,一旁的门岗歪倒在墙边,走进小区,原本设计为步行街道的理石路面上停满了轿车,公示板上贴着运华物业的弃管公告。

  在103、104、107、108栋居民楼前,居民们的生活垃圾堆放在单元门前。在小区的中央广场,几位正在锻炼的老人向记者介绍,运华物业在今年5月份宣布弃管后,小区环境越来越差,各处公共设施逐渐废弃,“现在天黑得早,下午五点多小区就漆黑一片。”一位老人告诉记者,现在小区的照明设施几乎都被破坏,许多单元的电子门、感应灯都失灵了。103栋3单元的住户马先生说,进入8月份后,楼道内的感应灯全坏掉了,人们下班后都要自备手电筒才能回家。近段时间,小区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由于没有保安执勤,等到警察赶到现场,窃贼早已逃之夭夭。

  小区北侧门,一座绵延数十米长的垃圾山堵在203和205栋楼前,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这里在2年前还是休闲广场,后来陆续被建筑垃圾堆满,直到现在物业也没有清理。记者在垃圾堆中看到,一座2米多高的铜质雕塑已被垃圾掩埋大半截。“小区的垃圾一时半会儿是清不了了。”一位老人感叹,小区的环境卫生越来越差,不知啥时是个头。


 

  物业为啥弃管小区

  今年5月18日,为运华广场服务了近10个年头的运华物业宣布弃管。弃管的原因众说纷纭,运华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物业费收不上来,物业服务运营难以为继;业主们则表示,因为物业服务差,所以他们才拒缴物业费。

  运华物业的王经理表示,物业在宣布弃管后,按照哈市相关规定,仍继续为小区服务了2个月。在问及物业为何弃管小区时,王经理表示不想说太多。小区管理已由政府相关部门干预,具体的情况他不清楚。

  “物业服务不到位,还要收取使用面积每平方米8毛钱的物业费,谁会甘心掏腰包?”业主孙女士表示,小区的物业服务每况愈下,“当年刚入户的时候小区绿树成荫,物业服务规范,可近年来,反映物业不负责任的声音越来越多。”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该小区虽然入户多年,但大多未完工的项目都是由开发商负责的,遗留的问题也应该由开发商解决。许多业主投诉无门,只能找物业,而物业也没有义务解决职责之外的问题,这样一来,业主将对开发商的不满转嫁到物业身上,拒缴物业费,久而久之,恶性循环,两者的矛盾不断激化,直至弃管。

  选新物业街道办管的多

  为了拿到产权证,运华广场的业主们于2007年初自发成立了“维权委员会”,通过“维权委员会”的据理力争,业主们陆续拿到了产权证。借此机会,业主们决定成立业主委员会。

  然而在业委会的筹备过程中,业主们却处处碰壁,不是参选业主人数不准,就是成立条件不够。一位曾参与筹备业委会成立的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成立业委会之初,建国街道办处处阻拦,并要求替业主挑选单元代表和楼代表,这项提议遭到大部分业主的一致反对,“既然业委会的成立是以业主为主体,街道办参与过多,这样选出的业委会又怎能代表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经过种种坎坷,业委会终于成立。

  在运华物业提出弃管后,建国街道办于7月份责成业主委员会面向社会挑选物业公司,在街道办和社区的监督下,一家物业以80%业主的支持率入选,然而在业主委员与该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时,街道办却表示,被选物业公司属二级资质企业,达不到为运华广场小区服务的资格。

  对此,许多业主表示不满,建国街道办一直参与新物业的挑选,但为何不事先将“资质”一事说明,偏偏到最后选完了才提出。街道办不仅拖延了业主们挑选新物业的时间,也让小区被弃管的环境更加恶化。

  此后业委会又多次找建国街道办要求选取新物业,直到10月中旬,唯一一家参与竞标的希美物业与运华广场业主委员会签订了物业委托合同,约定服务日期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

  而到了11月1日的进驻日,希美物业却没有如期到来,问及原因,该物业一位苗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物业已经做好了入驻准备,然而他们在运华广场没有“落脚”的地方,他告诉记者,物业办公室由建国街道办负责协调。此前的10月31日,记者曾致电建国街道办,一名姓沈的主任明确答复记者,已经为希美物业找到一间办公室,物业随时可以搬入。11月1日,记者再次联系到沈主任时,他告诉记者,物业办公室还没有准备好,随后以在北京接访为由挂断了电话。

  现存问题仍难解决

  运华广场的一处公示板上,贴着业委会与希美物业签订的服务合同复印件,合同针对业主们普遍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说明,但业主们看过后仍充满担忧。

  “家门口的垃圾堆,从前的物业不管,新来的物业也不管,小区就那么一块大的休闲广场,难道就任由它变成垃圾场?”205栋的业主郭先生指着合同无奈地说。记者在合同上看到:“205栋旁存留的大量垃圾由政府部门解决,如因此造成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缴纳物业费,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解决。”另一条写着:“消防设施、楼内理石铺装、使用临时用电业主、没有办理房屋的产权等未完善的项目由政府部门协调解决,不能以此作为不缴纳物业费的理由。”“这显然是物业让业主以后不要再拿‘垃圾不清运’‘不给办理产权证’为借口拒缴物业费。”郭先生告诉记者,大家不缴物业费,并不单单是因为垃圾堆无人清理,日常垃圾的清运、楼道保洁、公共设施的维护等方方面面都是物业服务的范围,新物业不该拿这些跟业主谈条件。

  不仅如此,还有许多业主对新物业过高的服务费用感到不满。“希美物业最初设定的价格是建筑面积每平米7毛5,这比我们之前的物业费高出了许多。”一位业主表示,当年旧物业费用是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8毛钱,以一套房子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建筑系数1.5计算,原物业的总费用一年是536元,而新物业则达到750元,前后差价达到200多元。新物业实际是变相涨价。

  同郭先生一样,在记者随后走访的几户业主后,大家都表示小区陈年积累了很多疑难杂症,新物业能否在这里站得住、管得好,还很难说。

  截至7日,运华广场的业主们仍没有看到新物业的身影,记者从希美物业了解到,物业办公室一事由建国街道办协调,入驻日期仍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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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