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1月8日讯 本打算年末结婚入住,没想到刚装修好的婚房却因物业不及时清掏堵塞的管道,而被上反的粪便、臭水淹了。7日,哈市市民金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新房遭殃无人负责的情况。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金先生于今年8月购置了哈市道里区天合俊景小区3号楼4单元二楼的一套住房,10月初开始装修,准备在年末用作婚房。“当时,新买的家具都已摆在室内,就差铺地板了。但10月31日晚上,物业公司给我打电话,说我家漏水了,我和女朋友急忙赶到房子,推开门一看吓了一大跳,从卫生间的坐便、水池、地漏、洗浴间反上来的脏水和异物到处都是,卫生间、卧室、客厅无一幸免。我们是强忍着熏天的臭味儿,用撮子、扫帚、桶一点点清理出来的。”金先生说,当时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称,应该是下水主杠与马葫芦连接的地方堵了,但是由于时间太晚,找不到工人来修,只能等第二天早上解决。
“第二天我和家人早早地来到房子,一看家里又被泡了,比前一天还惨。我们这栋楼一共是32层,上面住户的下水全反到我家来了,家里的情况可想而知啊!”11月1日中午,物业公司找到维修工人,将3号楼的下水主杠与马葫芦连接的管道疏通了。
发生此事后,金先生拿着购买家具和墙面漆的5000元票据,向负责该小区物业的桐楠格物业公司索赔,却遭到拒绝。
7日上午,金先生再次来到桐楠格物业公司。该公司经理李利明说:“下水主杠堵塞是该楼有住户将建筑垃圾倒进下水道造成的,所以我们也是受害方,这应该是某一业主的责任,不是我们的。现在又查不出是哪户业主所为,所以应该让32户业主平摊赔偿费用。”
这样的答复令金先生不能接受:“物业公司每年收物业费,理应对小区设施担负起维护、管理责任。让32户业主平摊牌赔偿费的说法,实在太荒谬了。而且,我们发现情况后向物业求救,物业却不能及时进行清掏,导致我家受损的情况更加严重。”
“我们物业公司也很冤枉,如果让我们承担,那么最多赔3000元,多了没有。”李利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