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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流动人口被纳入城镇公共服务体系
2011-11-08 15:30:49 来源:新华网  作者: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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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11月8日专电 为了让流动人口充分享受城市发展成果,哈尔滨市出台措施,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公共服务体系。

  按照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流动人口实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的属地管理,在编制城镇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要统筹考虑长期在当地城镇就业、生活和居住的流动人口对城镇公共服务的需要,努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增加公共财政支出,逐步健全覆盖流动人口的城镇公共服务体系。

  按照规划,哈尔滨市还将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允许流动就业人员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将流动人口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纳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为帮助更多流动人口在哈尔滨市就业,哈尔滨市还将加强流动人口就业服务的引导和培训。劳动保障部门将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支持流动人口自主创业。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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