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4日讯 (付建国 记者岳云雪) 大庆市一男子网上聊天认识网友,要求与其交往,遭拒绝后竟然勒索要补偿。11月13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敲诈勒索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孙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7月4日,孙某通过网络认识被害人王某。7月10日20时,孙某以请吃饭为由约出王某,并要求与其处对象,但遭到王某的拒绝。次日,孙某再次约王某出来,并向其讲述了自己如何将前女友父母腿打断的事情,以此来威胁,要求与其处对象。由于王某坚决不同意,孙某便向王某提出如果不同意处对象就得给其3万元补偿,否则对其家人进行报复,并且还要砸其打工所在的店铺。
为了早点脱身,王某不得已答应给孙某人民币10000元。由于无力支付10000元,而孙某又陆续发来恐吓短信。无耐之下,王某选择了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孙某勒索未得逞即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适用的法律意见正确,予以支持。鉴于被害人王某尽管对被告人孙某发出的威胁短信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故被告人孙某系犯罪未遂;被告人孙某在开庭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予减少刑罚量。2009年4月,孙某(男)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孙某有前科劣迹,依法予以增加刑罚量。故法院根据量刑规范化标准,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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