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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1月15日讯(黑龙江日报记者孙佳薇 东北网记者顾硕)15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执法检查动员会上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黑龙江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深入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于17日至22日对“一法一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东华出席动员会并讲话。
今年是消防法修订实施后的二周年,也是我省重新制定的消防条例实施一周年,一年来,“一法一例”得到了深入贯彻执行,宣传力度不断加大,防火意识不断增强,监管力度不断增大,执法环境明显改善。但是,“一法一例”在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不平衡、不到位的问题。
为了提高执法检查的质量,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发现和解决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会议要求,检查组在检查时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要注意方式方法;要督促整改落实;要客观公正报道。
此次检查共分三个小组,分别到哈尔滨市、大庆市、伊春市、鸡西市和铁路、农垦系统运用听汇报、座谈会、调查问卷和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政府及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点火灾隐患整治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重点时期消防工作方案制定、落实及“清剿火患”、“三清”、“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等消防安全专项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本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和其他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建立情况;社会单位和农村、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及相关执法主体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集中进行梳理归纳,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