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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申领报废车补贴资金 三类报废车补贴万余元
2011-11-17 11:07:50 来源:东北网-大庆晚报  作者:单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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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2011年报废老旧汽车更新补贴资金开始申领。

  东北网11月17日讯 16日,记者从大庆市商务局了解到,2011年报废老旧汽车更新补贴资金已开始申报,时间截至2012年1月31日。

  据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的城市公交车、农村客运车辆和载重汽车,可获得1.1万元到1.8万元不等的补贴。

  如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万元人民币;使用时间≥8年且不到15年,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人民币;使用时间≥10年且不到15年的重型载货汽车,只要报废,每辆车就可获1.8万元的补贴。而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补贴范围。

  据悉,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补贴标准提高了1000元至1.3万元不等。同时,补贴车辆使用年限也比往年适当延长了。

  


 

  大庆凡符合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条件的汽车,车主都可申领补贴。申领时,车主应向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提供以下材料:《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重型载货汽车不需提供;车主单位介绍信原件2份,私家车车主身份证复印件2份(验原证);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报废车辆行车执照复印件2份。

  挂靠车辆,且由车辆使用者领取补贴的,必须由挂靠单位出具证明2份。

  申请农村客运车辆补贴的车主,还需提供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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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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