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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市非居民热费上调 车库热费该不该涨成热议焦点
2011-11-18 09:08:37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廉玉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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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11月18日讯 龙兴嘉园市民李先生早上起来到车库取车,发现车库门上有一则通知,2011年至2012年采暖期间非居民热费由35元上调至39元,请速补交热费。自家车库是居民存车用的,也没出租,也没经营,不应当属非居民范围呀,再说没听说非居民热费上涨的事儿呀!担心上当受骗,李先生立即找到记者咨询。

  记者走访了几家热费收缴公司,收费员大都称非居民热费是涨了,大概每平方米涨4块钱,但无法解释车库应属居民、还是非居民热费缴纳范围的疑问,近两天来咨询的市民络绎不绝。看不到相关文件,不少市民议论纷纷。记者随机采访了5位缴费居民,一位将门市房出租的房东和一位给公司补交热费的市民都表示,是这周接到热费上调通知的,怕迟交有说法,赶紧来补齐应缴热费。一位杨姓居民拿着相关证件正往缴费窗口递钱,他说自家有两个车库,一个14米,一个16米,每平方米热费涨4元,两个车库一年要补120元费用,能够承受。吴先生去年年末刚买的新房、新车,算一算,车库一年热费又要多交几十元,养车支出又多了一部分。另外两位正在向缴费员咨询热费上调后应补多少热费,并对车库被算进非居民热费上调范围表示不解。

  几经辗转,昨日下午3时,记者终于在齐大附近的某热力公司看到了11月8日下发的齐政办发96号文件,文件规定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非居民供热价格从每平方米35元上调至39元,缴费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调整范围包括北三区及富拉尔基区,热费调整执行时间为2011年至2012年供热采暖期。昂昂溪区、碾子山区、梅里斯区可将调整意见报至物价部门审核后参照文件执行。

  据物价部门解释,非居民热费上调的是除居民以外的热费,涉及的多数是大型企业、商场、私营业主等。但市民李先生所说的车库热费不应属于此次非居民热费上调范围,我省哈尔滨市刚将车库热费重新划分到居民热费范围一事确实存在,至于齐齐哈尔市能否向哈市看齐,将车库纳入到居民缴费,退出这次热费上调,住建部门正在提出申请,物价部门也正与有关部门积极进行论证,论证结果还需市政府审批。 采访中,供热公司均表示,已经按市政府新下发的文件规定通知了应缴费单位,涉及用户应在本年度供热采暖期补齐应缴热费。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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