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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旅游景区免费门票近6万张 12月1日开始发放
2011-11-18 14:21:12 来源:东北网-林城晚报  作者:王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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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伊春11月18日讯 日前,记者在伊春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收费管理科了解到,为了既能为游客提供免费游览机会,又能保护各景点的自然环境和广大游客的人身安全,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游览参观点免费开放日活动进行了调整,取消了以前每季度1天的集中免费开放日,变为每年拿出4天的门票免费发放,发放对象包括特殊群体、先优人员和普通游客,每年从12月1日开始发放下一年度的免费门票,一次性发放,发完为止。

  此前,《黑龙江省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省内游览参观点每年有4天免费开放日,即每季度第二个月的第二个星期二为全省所有景点的免费开放日。省物价局3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游览参观点免费开放日活动的通知》,对旅游景点免费开放日活动进行了调整,以前有关免费开放日的规定与《通知》不符的,以《通知》为准。

  免费开放日活动的范围为伊春市境内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游览参观点(室内景点和寺庙等特殊景点除外),每年拿出4天的门票,向城市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特殊群体,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先优人员本人和其他游客免费发放,参观者持免费入园门票在一年有效期内可随时进入景点参观。每年免费入园门票总数量为该游览参观点上一年度接待最多一天游客人数乘以4天。各景点将按照规定的数量,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免费入园门票送交价格主管部门。每年免费入园门票总数的60%左右将发给特殊群体和先优人员,其余40%左右发给其他游客。

  文件规定,特殊群体和先优人员免费入园门票由民政、教育、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负责发放。其他游客免费入园门票由价格主管部门指定新闻媒体或移动公司等电信运营商负责发放。发放单位对特殊群体和先优人员可采取普惠制轮流发放的办法,对其他游客可采取电话抢先打入订票、网络报名电脑随机选取、电话打入后公证处监督公开摇号等方式。

  《通知》规定,严禁截留和私分免费入园门票,严禁买卖免费入园门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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