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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2011-11-26 12:29:53 来源:鹤岗日报  作者:姜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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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6日讯 25日,鹤岗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市人大会议室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桂荣、于冶铭、马文成、伍鹏、马智凯,市人大秘书长李学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谢宝禄,副市长谢殿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德臣、两县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组成人员会议。

  会议由于冶铭主持。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谢宝禄所作的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谢宝禄所作的市政府关于“十项工程、百件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谢宝禄所作的市政府关于提请市十四届人民政府部分组成人员任免职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李学智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谢殿才所作的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谢殿才所作的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促进教育公平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朱德臣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陆建明等同志任职的报告;听取关于姚绪庆同志任职的提请报告;关于推荐刘红岩等同志为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说明;拟任职人员供职发言。

  审议了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姜廉同志辞去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15:50分,召开了第二次全体组成人员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桂荣、于冶铭、马文成、伍鹏、马智凯,市人大秘书长李学智出席会议。

  副市长谢殿才列席会议。

  会议由郭桂荣主持。

  会议通过了鹤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姜廉同志辞去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通过了鹤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姚绪庆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郭桂荣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

  郭桂荣在讲话中提出了要求。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