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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查获今冬首起“窃热”案 窃热房主将罚万元
2011-11-28 09:29:16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宋永滨 温婧璐 刘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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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8日讯 为给私建的平房过冬取暖,房主竟从旁边的居民楼偷接热管,直接影响上百户居民家的供热质量。26日上午,哈市香坊区供热办、市公安局经保支队及质监等部门联合行动,在香坊区建成头道街一处平房内,查获我市今冬首起“窃热”案。据悉,其“偷窃”的热能已涉嫌犯罪。

  近期,香坊区建成头道街附近有上百户居民接连投诉反映室温不达标,负责该区域供热的香坊物业公司供热稽查人员检查发现,建成头道街2号居民楼旁的一处4间屋子涉嫌“窃热”。昨天上午10时许,相关执法人员来到建成头道街2号,只见院内一排面积达100多平方米的平房与居民楼相距不足5米,4间房屋的防盗门均紧锁,通过窗户清晰可见每间屋内都安装有暖气片及独立卫生间。

  在居民楼2单元门前的一处检查井内,执法人员找到了私接至平房内的两根直径约150毫米供热进、回水管线,同时还发现一根直径约60毫米的自来水管线。为进一步调查取证,执法人员通过当地派出所将4个房门全部打开。记者看到,在每间屋内都至少安有3组大小不等的暖气片,而且屋内的水、电设施均没有任何计量器具。随后,市质监局计量检定测试院工作人员通过红外线测试仪以及超声波流量测试仪,测量该房屋的面积及供热参数。

  据香坊区供热稽查大队队长孟庆祥介绍,通过实地检查,可以断定该平房的房主存在“窃热”行为,由于其私接热管接于进楼管前端,因此直接影响到上百户居民家的供热质量。孟庆祥表示,供热部门将依法拆除其私接管线,并将对房主处以最高1万元的罚款。

  市公安局经保支队副支队长李树鑫表示,为进一步加大对“窃热”、“窃水”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公安机关将依据质检部门检测的结果,并由物价部门做价后,按照其案值的大小依法追究涉嫌“窃热”房主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他希望市民遇此类情况时向经保支队举报,举报电话: 84699614 15114661567。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