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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市一男子两年时间里六次疯狂盗窃铁路物资被判刑
2011-11-28 11:10:02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日报 作者:刘东安 张铭
东北网11月28日讯 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何某伙同他人六次疯狂盗窃钢轨等铁路物资,案值达3.8万元。近日,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依据《刑法》,判决何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5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据主审此案的法官介绍,从2005年6月至2007年11月,被告何某伙同徐某等人,在图佳线上盗窃60型备用钢轨近12吨、鱼尾板19块,总价值达38257元。这些价值不菲的铁路物资,竟然被何某等人只卖了1万余元。其中何某分得赃款2700余元,并很快挥霍一空。法官在审理时认为,何某的行为侵犯了国有财产所有权,已构成盗窃罪,最终判决何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5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法官表示,近年来,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盗窃铁路物资案件所占比例较大,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通过分析,法官发现不法分子的盗窃活动有了新动向,他们把犯罪的视角瞄向了站区间铁路线两侧存放的备用钢轨、废旧铁板、道钉、护轨扣件及货物列车上的大米等物资,并且还有路内外勾结盗窃发生,这不仅使铁路企业蒙受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也危害了铁路运输生产安全。
为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法官提醒铁路相关部门要加强铁路物资的管理,对散落在各处的备用钢轨和废旧钢轨,特别是存放在站区间铁路线两侧的钢轨要尽量收回段、车间或班组集中保管,由专人负责,上账造册,从而使不法分子没有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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