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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向“准儿媳”借款四万元 写完欠条就不认账
2011-11-30 11:17:22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刘水 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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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30日讯 王老汉谎称“搞工程”向儿子的女朋友李某借款4万元。李某拿着欠条要钱,王某却拒不认账。公民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近日,松北区法院判决,老汉应偿还李某4万元欠款。

  据松北区法院法官介绍,李某、王某是恋人关系。3月初,李某到王某家串门,王某的父亲王强(化名)告诉李某,他和王某接了一个工程,尚欠5万元周转资金,想请李某帮忙筹款。李某当即表示自己有些存款,可以借给父子俩。次日,李某带着5万元现金到王某家,王强和王某分别给李某出具了欠条,约定20天还款,利息为5000元。转眼还款日期已到,王某身在外地,李某只好找王强还钱。王强偿还了1万元钱,并将李某手中的自己和王某第一次出具的欠条收回,重新写了一张4万元的欠条,并未注明还款日期。

  1个月后,李某无意中得知,王强所称的工程是假的,再次找王强要钱。面对着亲手写下的欠条,王强却矢口否认向李某借过钱。无奈之下,李某将王强告上法庭。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