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大庆
搜 索
大庆市一小区55家车库集体“变身”商铺
2011-11-30 15:05:36 来源:东北网-大庆晚报  作者:高岩 朱奇 代宝柱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维也纳音乐花园北郡11号楼的车库被改成了商铺。

  东北网11月30日讯 连日来,晚报陆续接到龙凤区维也纳音乐花园小区多位业主的投诉,反映他们小区车库违规改造现象严重,一些商铺甚至办不下来任何营业许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车库集体改成商铺

  11月15日9时许,记者来到维也纳音乐花园小区,看到该小区C11和C12号楼临街的一楼都挂着整齐的牌匾。“这些商铺原本都是车库,现在的商铺都是后改的。”居民张先生这样说。

  记者粗略地数了一下,这两栋居民楼下一共有50多间车库,只有一间真正用来停车,其他的车库大部分改成商铺或者是当成了仓库。而在整个维也纳音乐花园小区里,车库改成商铺的竟然多达55个。

  不存车的车库问题多

  在一家小餐馆,引起记者注意的是,当记者打开屋内的一个消防栓时,看到里面除了消防设施以外,还堆放了雨伞、手套等生活用品。

  C11号楼一楼的一个玻璃制品店,把工具和材料都搬到了外面,附近居民对此非常反感。“他们一干活,机器就会发出噪音。”一位居民气愤地说。

  商铺经营遭遇尴尬

  记者走访时发现,在车库里搞经营的大部分经营者都取得了营业执照,这让物业、城管以及其他职能部门很难办。

  “上门治理时,很多商铺都拿出了营业执照,那些没执照的也称正在办理。”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无奈地说,无法取缔,只好将他们纳入“正规军”行列,进行规范性管理。

  随后,记者到工商部门进行了咨询。在大庆市工商管理局高新区分局黎明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车库改成的商铺不允许办理营业执照。而在大庆市工商管理局高新区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除了不能开饭店,只要具备车库产权证、居委会开出的不扰民证明等一系列证明,就可以申办营业执照。同一系统的两个部门给出了两种答案,这令人感到不解。

  私改现象普遍存在

  据了解,有关规定早已将私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定为违法行为。2005年,我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大庆市城市居民居住区环境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要加强对餐饮、洗浴、加工等行业经营的环境管理,对不按规定开办的,要依照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另外,今年国家颁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明规定:禁止改变居住区内住宅、车库的使用性质进行出租,违者由房产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然而,采访中记者发现,车库商用的现象并不仅仅局限于维也纳音乐花园小区,在万城华府和东方玫瑰园也有这种情况出现。

责任编辑:关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