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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伴引诱男子开房勒索 被判三年
2011-12-01 05:57:36 来源:生活报  作者:宋佳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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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2月1日讯 女伴引诱男子开房,男伴则按照约定时间前往“捉奸”,并勒索被害人数万元。日前,大庆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情侣合谋勒索案件。

  今年3月15日,大庆市年轻靓丽的女青年林某引诱李某前往让胡路区某宾馆开房,期间趁李某前往洗手间,林某偷偷给男友姜某打电话告知所在的房间号。姜某随后手持塑料仿真手枪赶到两人所在的房间“捉奸”,并提出一万元的“赔偿”要求,不拿钱就告发李某强奸,李某只好拿钱。次日,姜某称请朋友吃饭没带钱,又向李某索要2000元。频频得手后,姜某又称本已决定与林某结婚,并交给林某3.5万元彩礼钱,现在出了这种事不能结婚了,但是林某不退钱,这笔钱也要由李某承担。李某同意前往茶馆商议此事,商谈过程中,李某识破了两人合谋诈骗的伎俩,偷偷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即赶到将林、姜二人抓获。

  大庆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姜某、林某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责任编辑:连冬雪